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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专项流动资金贷款获批


发布时间: 2020-03-17    浏览次数:

      近日,集团资本运营部在集团领导的带领下,运用国家金融扶持政策,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沟通,申请复工复产专项流动资金贷款10亿元并获得批复,享受当期一年期LPR价格下降75BP的利息优惠政策。


      据悉,当前,疫情防控到了关键时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中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集团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部委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做好情防控工作并努力保证年度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


      在得知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供复工复产专项信贷额度、适当减免贷款利息等各类扶持政策后,资本运营部积极作为,准确把握国家政策,主动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进行沟通协调,顺利获得了复工复产专项流动资金贷款。本次专项贷款资金的获批,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提供了充足保障,并进一步加深了集团公司与国开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助力集团公司复工复产,为年度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