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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永春养护工区养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4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永春养护工区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分公司永春养护工区养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合同包

设备

名称

主要参考技术性能指标

数量(台)

单台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01

多功能除雪车(一铲一撒一滚刷)

多功能除雪车发动机功率≥265KW;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多功能除雪车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柴油发动机;全功率取力器;多功能除雪车额定载质量≥5000kg(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多功能除雪车自卸货箱容积≥19m3,侧箱板需为一体式。液压系统为多路组合阀控制系统。高速滚刷驱动方式液压驱动系统,双侧内置马达;高速滚刷刷毛宽度≥3600mm、高速滚刷整体长度≤4000mm;高速滚刷直径≥810mm;高速滚刷刷毛有效工作长度≥230mm;高速滚刷工作转速≥450rpm,最大偏转角度 30°;前置式除雪铲:宽≥3600mm,重量≥1000kg;铲形是等高度;前置抛雪铲最大偏转角度30°;除雪铲铲刃为整体式,单条铲刃长度≥3600mm,铲刃尺寸≥200mm×14mm(宽×厚);前置式抛雪铲避障功能越障高度≥260mm;铲板厚度≥4mm;前置式除雪铲其他配置雪板采用一体化弯板成型技术,板面弧形光滑,非折弯式,高速运行时,能将积雪有效抛向车体一侧,避免路侧大量积雪;除雪板与底盘车连接采用驶入式连接系统,可在五分钟内完成与底盘车的快速安装、拆卸,且连接系统可与前置滚刷互换;快速连接架与底盘连接处需做加强处理。撒布机料仓容积≥12m3;撒布宽度1.2-12m、撒布量20-300g/㎡、撒布速度≥40km/h;料仓出口大小可在驾驶室内根据路况多档位自动调节;物料输送形式采用钢链条传输系统或皮带输送系统,宽度≥450mm;要求液压传动。(详细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

90

540

02

皮卡车

驱动形式4*4;柴油;发动机功率≥105KW;外形尺寸 ≥4900*1600*1600;货箱尺寸≥0450*1400*400;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最大行驶速度≥120km/h;双排座乘员数≥5人;有转向助力;整车黄色涂装;总质量≥2400kg;整备质量≥1500kg;额定载质量≥480kg(详细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15

45

2.2交货期:01合同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交付3台,45天内全部交付;02合同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全部交付。

2.3交货地点:长春市抚长高速公路长春分公司永春养护工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合同包投标,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第一步: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GXTC-C-22680160 +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第二步: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投标人信息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360或谷歌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未注册将影响投标人投标,请尽快完成,注册时交易主体类型请选择“投标单位”(免费注册),已注册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第三步: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1)word版《报名登记表》(2)签字扫描后《报名登记表》(3)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8736108022200014872 

4.3 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款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4.4 在投标人递交款项(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28

联系人:张振东

电  话:0431-852540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 系 人:张娉婷、于越、赵宁

电  话:0431-81852896

电子邮箱:2232574732@qq.com 

附件: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永春养护工区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