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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机电系统备品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15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机电系统备品备件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买方)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8个标段,内容如下(技术指标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最高投标限价(元)

单价

合价

总价

01

车道控制器

86

16000

1376000

1376000

02

ETC路侧设备(含相控阵天线RSU及控制器)

59

32000

1888000

1888000

03

车道摄像及抓拍一体机

34

10000

340000

729100

亭内摄像机

118

1200

141600

道路云台摄像机

15

11500

172500

隧道定焦高清摄像机

25

3000

75000

04

自动栏杆机(双杆)

11

40000

440000

1290000

自动栏杆机(单杆)

50

17000

850000

05

便携式收费机

94

14500

1363000

1363000

06

信息显示屏(费额显示器,含数据防雷器)

45

9000

405000

555500

正向雨棚信号灯

32

4000

128000

隧道LED照明灯具50W

50

450

22500

07

UPS电池(12V 100AH)

1417

900

1275300

1275300

08

80kVA UPS电源主机(不含电池)

3

100000

300000

1354000

60kVA UPS电源主机(不含电池)

1

80000

80000

50kVA UPS电源主机(不含电池)

1

80000

80000

40kVA UPS电源主机(不含电池)

2

60000

120000

30kVA UPS电源主机(不含电池)

6

50000

300000

工业级稳压电源(250kVA)

3

78000

234000

工业级稳压电源(100kVA)

5

48000

240000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投标人进行报价时使用,具体供货数量以各区域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下发的供货计划为准。若设备发生变更时,按项目专用条款执行。

2.2 交货期:供货的具体开始日期自各区域分公司提出供货计划开始,交货期为各区域分公司提出供货计划后20日内。

2.3交货地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域分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且允许在多个标段中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jljtzbzx@126.com:

(1)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所投标段和所投设备品牌,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2)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招标文件和发票的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复制、编辑的Word文档;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1年6月21日24: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行    号:310241000013

银行账号:61010154800004490

联 系 人:张绍红

联系电话:0431-84683826

4.3 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款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人的资料合格且已成功缴纳款项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投标人确认。

4.4 在投标人递交款项(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的邮寄地址发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5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28

联 系 人:张振东

电    话:0431-852540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冯坤

电    话:0431-84683822

电子邮件:jljtzbzx@126.com

附件: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机电系统备品备件采购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