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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高速公路运营区域分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CZ-A-2068002)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高速公路运营区域分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9.24万元(1300元/处/月)。
三、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合同包划分: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高速公路运营区域分公司各分公司机关(含收费站)、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垃圾消纳、垃圾桶擦拭等工作,满足国家对垃圾清运处理和环保等要求和标准。本项目共划分12个合同包,同一投标人可对多个合同包投标、中标。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 分公司 | 清运点(处) |
01 | 长春 | 18 |
02 | 吉林 | 9 |
03 | 敦化 | 11 |
04 | 延吉 | 10 |
05 | 伊通 | 14 |
06 | 靖宇 | 19 |
07 | 梅河 | 14 |
08 | 通化 | 20 |
09 | 德惠 | 10 |
10 | 松原 | 17 |
11 | 双辽 | 9 |
12 | 白城 | 28 |
合计 | 179 |
服务期:计划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具体服务期限将按照实际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延。
服务地点:吉林省内各高速公路沿线(集团所属各区域分公司及所属收费站、养护工区等)。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服务)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垃圾处理、运输等相关内容。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采取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232574732@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1852896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请将相关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分行
账号:012109105053869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09时30分;
谈判时间:为谈判小组通知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谈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1-85254020
传真:0431-852540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张娉婷、王建
电话:0431-81852896
(1)建立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赴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与发热病人接触史。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在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组织投标人代表(最多1人,无关人员不得到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签到。
(3)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投标人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外省市投标人可以授权吉林省内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现场投标(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因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外省市投标人抵长后发生自行隔离等情况,造成投标人未能及时参与现场投标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