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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基层群众评议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吉交直党发〔2021〕13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工作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结合吉高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激励集团总部、各企业领导干部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持续将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加快推动新时代吉高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评议对象

集团总部各部(室)、所属各企业

三、评议时间

2021年9月中旬至11月底。

四、评议内容

聚焦各部(室)、各企业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的落实情况;聚焦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重点是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方面的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方面的情况;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省国资委和集团党委决策部署、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程建设、文明服务等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上述问题整治情况。

五、评议方法

(一)线上评议。在集团门户网站发布方案,针对各个评议对象开展评议,充分征求广大司乘人员、关联单位、社会团体等对集团各部门、各企业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评议对象。  

(二)问卷调查。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做好问卷调查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并下发调查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对评议意见较差的部(室)、企业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回访抽测。通过随机访问办事的相关人员、电话回访有工作联系的基层单位,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四)举报投诉。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举报投诉,如实记录并报集团纪委备案。

(五)设置监督电话。在集团总部、各企业设置作风评议监督电话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开,对评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跟踪。监督电话:85254072

(六)接受综合评议。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监管单位组织的不定期检查和评议。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集团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群众评议工作作风时间安排表,确保评议工作有序推进。

(二)公布实施方案。在集团门户网站公布本实施方案和评议监督电话,便于群众参与评议工作和开展社会监督。各企业紧密结合本单位业务职能,制定实施方案,于9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集团组织人事部。

(三)开展自评。各部(室)、各企业根据业务职能,认真对照评议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征求意见建议,对本部门、单位作风开展评议,对征求到的意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请于11月1日前将自评情况报告和《群众评议工作作风征求意见汇总情况》报集团组织人事部。

(四)汇总统计。集团公司将根据评议结果形成分析报告,报省交通运输厅。

(五)强化结果运用。评议结果由省交通运输厅审定。集团公司将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反馈。评议结果处于后两位的,列入下一年度作风建设重点跟踪对象,督促采取具体措施整改提高。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团成立基层群众评议工作作风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各部(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程序,抓好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要通过集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工作群、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做好基层群众评议工作作风的宣传工作,让干部职工和相关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知晓活动内容,积极支持参与,营造氛围,增强效果,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三)强化督查整改。要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把开展基层群众评议工作作风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深入查找解决问题,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