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信息 > 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服务区运营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4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服务区运营物资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日杂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服务区日常运营消耗类物资。

(2)标段划分:根据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即WZ01标段WZ02标段。

2.3 供货期限及要求

(1)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量、不定期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与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若实际结算金额与预算金额偏差较大,风险由供应商自负。

(2)大批量集中采购到货时间为订单发出后20日以内;零星采购到货时间为订单发出后48小时以内,应急采购到货时间为订单发出后24小时以内(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每次供货前,招标人有权要求验证供货物品的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送货;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及时安装、调试,保证验收合格。

(4)供应商需了解货物所在地至交货地点通行政策,如货物所在地受政策影响无法运输,不免除供应商违约责任。

2.4 交货地点: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具体供货地点及到货时间由招标人指定。

2.5 最高投标限价:WZ01标段187.92万元、WZ02标段190.33万元。招标单价限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的附件“招标清单目录”。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本项目按先评WZ01标段,再评WZ02标段的顺序依次评标,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将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下载并完整填报《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nthxHZ7);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及其可编辑的doc格式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93648978@qq.com。发送邮件后,同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人发送的资料齐全完整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资料内填写的联系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7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人:杜欣泽

电  话:0431-85254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姜德超

联系电话:0431-84683821

电子邮箱:5936489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