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18    浏览次数: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粉煤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粉煤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入围环节。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粉煤灰采购项目。
合同包划分、采购内容、计划采购数量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增值税上限单价(元/吨) | 不含增值税上限合价(元) | 13%税金(元) | 价税合计(元) |
粉煤灰 | F类Ⅰ级 | 吨 | 10100 | 125 | 1262500 | 164125 | 1426625 |
1.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需求变化调减材料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签字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
2.不含增值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通行费等除增值税金、卸车费之外的全部材料到场费用,卸车费由采购人承担。
3.不含增值税单价为固定价格,供应周期内不予调整。
三、计量与验收方式
1.采用过磅计量方式进行验收,以采购人的电子计量衡计量为准,出厂磅单数为参考,合理磅差率±3‰,合理磅差率内的正/负误差由采购人承担。若采购人过磅数量磅差率超过±3‰,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厂磅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出厂磅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偏差大的一方承担。
2.数量验收结果经双方现场共同签字确认,现场验收单不代表对已验收材料质量的接受。
四、质量要求
1.满足《用于水泥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标准中F类Ⅰ级粉煤灰相应技术标准要求。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指标如下:
序号 | 名称 | F类Ⅰ级理化性能要求 |
1 | 细度(45μm 方孔筛筛余)/% | ≤12.0 |
2 | 需水量比/% | ≤95 |
3 | 烧失量(Loss)/% | ≤5.0 |
4 | 含水量/% | ≤1.0 |
5 | 三氧化硫(SO3 )质量分数/% | ≤3.0 |
6 | 游离氧化钙(f-CaO)质量分数/% | ≤1.0 |
7 | SiO2、Al2O3和Fe2O3 总质量分数/% | ≥70 |
8 | 密度/(g/cm3) | ≤2.6 |
9 | 安定性(雷氏法)/(mm) | ≤5.0 |
10 | 强度活性指数/% | ≥70 |
2. 需满足及本项目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同时符合现行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
五、供货要求
1.供货地点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沙坨子村,具体地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采购人每月26日向成交人提供下月供应计划,用于成交人排产。采购人提前3天向成交人提供《发货通知单》,作为批次发货计划,成交人在要求时限内完成供应,若有问题及时反馈、协商。
六、验收方法
1.材料到场后,采购人试验室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抽样检验。首批材料及首批材料以外的外委检测机构均由采购人指定,首批材料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首批材料以外的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合同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人应无偿对提供材料进行更换,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进行全额赔偿。
七、入围单位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总经销商或代理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产品生产厂(电厂)须具备与采购标的相适应的生产能力。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3、 响应人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2023年1月1日后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
4、 响应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具有采购物资或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且累计成交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 响应人要注明材料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代理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还应同时出具生产商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及其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入围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入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日 16 时 00 分
入围文件递交邮箱:jtsyclsbb@126.com。凡有意参加供应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确认报名通知书及相关资质要求、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jtsyclsbb@126.com邮箱,邮件发出后请告知采购联系人(联系方式:15844050041,孙先生)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报名有效。
如果入围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我公司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入围文件将不予受理。我公司将根据有效入围情况确定采购环节。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尚德大街4555号
联系人: 孙浩然
电 话: 15844050041
邮 箱: jtsyclsb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