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信息 > 采购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及《吉高集团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决定对本公司2025~2028年度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 招标范围:以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人(采购人)发包的招标代理项目。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ZB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
3.2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完成过招标代理项目累计中标(成交)金额至少8亿元(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为自有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3.4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在长春市内有固定(自有或租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下载并完整填报《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l-EMz
l2lDu1Rhxa_uXYrw?pwd=qvsh)。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指定邮箱:2960819729@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5日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人民大街与甲二路交汇吉高集团3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28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31-8525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