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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引电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第二批)设计;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宏站配电工程(第二批)单项工程,位于吉黑高速(吉林段)、珲乌高速(吉林段)、珲乌高速(长春段)、沈吉高速(吉林段)、长长高速(长春段)、吉林绕城高速、长春绕城高速、集双高速(通化段)等高速沿线,共计72处宏站引电工程。
2.3建设地点:吉林省内高速公路沿线;
2.4招标范围:10KV输电线路、0.4KV输电线路、变压器、计量箱等施工内容的前期工程勘察、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J01标段。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具体设计周期为: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提交送审稿设计成果,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提交设计文件报批稿;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10KV及以上送变电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807961685@qq.com邮箱,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18643265684,刘先生)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投标报名有效。
(1)投标单位报名表格式如下:
投标单位(全称) | 标段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附件 (扫描件加盖公章) |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邮寄地址 | |||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
5.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9:00时,地点为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85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邮 编:130000
联系人:白昕宇
电 话:0431-825328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855号
邮 编:130117
联系人:赵鑫、刘世远
电 话:0431-886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