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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5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器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GZXZB 2025-051)以询比的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有能力提供优质货物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5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器具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合同包划分及预算金额:本次招标设XF01合同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20329元,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器具采购服务,并对安全生产消防器具免费安装和维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自身实际需求向应答人下达需求订单,应答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需求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将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7.质量标准:采购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二、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消防器材销售或生产”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内容),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设有独立营业场所。
3.自2022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器具采购的业绩。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应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应答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LSWSZB@126.com邮箱,采购代理人收到资料确认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及询比采购文件发送给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邮箱)。
2.本次询比文件售价0元。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3时30分;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建投公司1楼开标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长春南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张乔
电 话:0431-86160613
邮 箱:162311093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建投公司四楼409室
联系人:夏赞尧
电 话:16643947172
邮 箱:JLSWS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