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信息 > 采购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JLXD2021-GC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交通材料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20-220173-30-03-00950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米沙子镇东部。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包含建设生产调度检测中心一栋(层数地上5层,建筑面积7426.5 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731.08m2)、员工生活服务中心一栋(层数3层,建筑面积3352.8 m2)、水泵房一座,门卫室一座,以上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和相配套的硬化路面、绿化、供电工程、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热管网等设施工程,以及购置设备(包含食堂设备和公用工程及附属设备)219台(套)。
2.3计划工期:38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EPC工程总承包全部工程内容。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是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第573号)中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人。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最高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上任职;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最高等级)证书。
3.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8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
3.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最新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
3.10其他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担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五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准备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需提供);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为建造师);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证明;
(6)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
(7)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各类人员证件等,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绕城高速长春南互通内
联系人:车淼
电 话:0431-8076420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联系人: 徐绍宇
电 话: 0431-8870409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