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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邀各招标代理单位入围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31    浏览次数:

各招标代理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的选聘和委托工作,强化管理,提高招标工作质量,现诚邀各单位报名入围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按照公告要求提报相关资料。我们将对参与报名的单位进行审查、审核,择优选取,下发入围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入围备案公告发布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在长春市内有固定(自有或租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在600平米以上。

3.代理的项目类别按照工程类(新改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已运营公路日常养护、专项养护工程;服务区土建设施、公路经营类设施;其它土建工程等)、服务类(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监理、试验检测、造价和审计、软件开发、资产评估、广告牌和餐饮招商、汽修、车辆保险、劳务外包等)、货物类(管理和养护用车、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服装、机电设施设备、公路建筑材料、施工机械等)划分,拟入围单位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入围备案公告发布时间止)内代理的各类别项目投资总额应分别达到3亿元、0.3亿元、0.6亿元以上。采用以系数进行投标报价的项目,投资额度以提供的竣工结算证明或业主证明为准,无法提供的,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4.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以上职称,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一般工作人员应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含工程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应不少于5人,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国家注册造价师或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人员应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应全部为自有人员。总公司在省外,以分公司名义在省内承接业务的,应为分公司自有人员。

5.总公司在省外,以分公司名义在省内承接业务的单位,需另外单独承报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入围备案公告发布时间止)本单位省内代理工作从业业绩。

6.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单位入围。

二、有关要求

1.请报名入围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备案申请书,并提供相应附件;

2.提供企业上一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

3.我公司将对入围单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制定择优选取原则,提交集团公司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入围名单,并将电话通知入围的单位,未入围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4.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三、报名及递交文件要求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大街11511号)409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报名。

2.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已报名者应将申请文件报送至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大街11511号)409室,逾期资料将不再受理。

附件: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书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联 系 人:刘万程,联系电话:0431-85254061)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