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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各区域分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CZ-C-2168028)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各区域分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8.792万元(01合同包93.324万元、02合同包81.948万元、03合同包113.52万元)。
三、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合同包划分:本项目涉及集团公司下辖12个区域分公司,垃圾清运点共216处(具体清运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各分公司机关、收费站、养护工区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处理等工作,需满足国家对垃圾清运处理和环保等要求和标准。
本项目共划分3个合同包,同一供应商可对多个合同包投标、成交。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 分公司 | 清运点(处) |
01 | 长春 | 19 |
吉林 | 25 | |
长白山 | 13 | |
延吉 | 13 | |
合计 | 70 | |
02 | 伊通 | 13 |
靖宇 | 19 | |
梅河 | 16 | |
通化 | 12 | |
合计 | 60 | |
03 | 德惠 | 16 |
松原 | 21 | |
双辽 | 20 | |
白城 | 29 | |
合计 | 86 | |
合计 | 216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地点:吉林省内各高速公路沿线(集团所属各区域分公司及所属收费站、养护工区等)。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机械。
2.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垃圾清运服务业绩。
3.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五、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采取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232574732@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1852896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请将相关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金融支行
账号:22050110266500000185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2168028标书款、单位简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3时30分;
谈判时间:为谈判小组通知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谈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张振东
电话:0431-8525402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张娉婷
电话:0431-8185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