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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商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江密峰服务区餐饮和拐脖店、东梅、黄河三对服务区餐饮、超市、客房(应急保障)租赁经营招商项目已获批准,招租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本次租赁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为租赁到期(或即将到期)并具备发包可行性的服务区。
2.2本次招商共划分为4个合同包,以每1对服务区(江密峰服务区租赁内容只有餐饮)划分为1个合同包,其中客房因没有喷淋设施、不具备与公安系统联网的条件,暂无法办理经营手续,不作为合同包租金核定项,只作为附加项目与餐厅和超市合为一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 路线名称 | 租赁内容 | 服务区名称 | 招商底价 (元/年) | 交易保证金 (元) |
01 | 珲乌高速公路 | 餐饮 | 江密峰服务区 | 102200 | 10220 |
02 | 大广高速公路 | 餐饮、超市、客房(应急保障) | 拐脖店服务区 | 400405 | 40041 |
03 | 吉草高速公路 | 餐饮、超市、客房(应急保障) | 东梅服务区 | 735840 | 73584 |
04 | 营东高速公路 | 餐饮、超市、客房(应急保障) | 黄河服务区 | 591665 | 59167 |
意向承租人可同时参加多个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成交。
2.3 装修工期(经营准备期):成交承租人应在下述第2.4款规定的经营准备期内完成装修及相应设施的安装,使之能够正常经营。
2.4 经营期限及租金缴纳方式
2.4.1 01、02、03合同包: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为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内只收取水、电等基础费用,不收取租金。
(2)本合同租赁经营期限为2020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1-5年);承租人在承租期满6个月前,可与招租人优先在本次成交租金基础上,结合评估结果协商下5年合同期租金,协商成功后续签5年合同,并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如下5年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租赁物年租金金额未达成一致,应遵循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自然终止)条款。
(3)租金缴纳方式:租金为上打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其后合同期内每年同期缴纳下一年租金。
2.4.2 04合同包:
(1)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为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内只收取水、电等基础费用,不收取租金。
(2)本合同租赁经营期限为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1-5年);承租人在承租期满6个月前,可与招租人优先在本次成交租金基础上,结合评估结果协商下5年合同期租金,协商成功后续签5年合同,并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如下5年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租赁物年租金金额未达成一致,应遵循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自然终止)条款。
(3)租金缴纳方式:租金为上打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其后合同期内每年同期缴纳下一年租金。
3.承租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 01合同包:
3.1.1承租人所有制形式不限;属于公司形式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有效的餐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的营业执照的服务区专业运营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和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1.3 未放弃过所投合同包的服务区经营权。
3.2 02、03、04合同包:
3.2.1承租人所有制形式不限;属于公司形式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具有有效的餐饮、日用百货零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的营业执照的服务区专业运营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和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3.2.3 未放弃过所投合同包的服务区经营权。
3.3承租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5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竞争性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意向承租人,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和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二室,由经办人持下列证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交易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的复印件。
4.2. 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意向承租人须事先将交易保证金从意向承租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如果意向承租人为个体户,则交易保证金应由营业执照中写明的经营者个人帐户)一次性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在下述交易保证金最迟到账时间前到达招租人指定账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汇款凭证的备注栏上应明确用途、合同包名称(例如填写:“服务区租赁 XX 合同包交易保证金”),以便核对查实。
交易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2.2条规定;
交易保证金最迟到账时间:2020年4月29日16时00分;
招租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581100100100022212
咨询电话:0431-85254049
联 系 人:李琳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合同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 参加多个合同包谈判的意向承租人必须针对每个合同包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封的响应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响应文件的意向承租人不足三家时,招租人另行组织招商。
5.5 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所投合同包的招商底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机构: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人:苏传明
电 话:0431-85254077 电 话:0431-8468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