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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高集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高速公路承灾体普查(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2-0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近日,吉高集团安全质量部在长白山分公司召开吉高集团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高速公路承灾体普查(试点)工作部署会。

会上,集团安全质量部部长宋洪岩传达了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载体普查工作的有关精神;试点县(市)属段的长白山、延吉、敦化分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进行了汇报;与会代表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集团运营事业部、长白山、延吉、靖宇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就做好高速公路承灾体普查(试点)工作,会议强调,一是要属地负责,精准普查。普查工作按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公司权属辖区负责。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高速公路运营事业部负责填报数据的初步审核,区域内各分子公司负责数据采集、基础信息填报。二是要应查尽查,不留盲区。在充分利用既有统计基础数据、电子地图数据、历史灾害记录等数据基础上,结合现场量测、遥感监测等多种技术手段,做到应查尽查,全面排查掌握自然灾害高速公路承灾体风险现状和底数。三是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我省桦甸市、抚松县、延吉市作为试点县(市),集团负责属段内高速公路的普查工作,相关分公司要在试点基础上完善高速公路自然灾害承灾体普查技术体系,为全省高速公路普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积累工作经验。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根据风险类型、风险特征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丰富完善普查成果。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高速公路承灾体信息采集任务。本次普查在高速公路养护年报等已有数据基础上,补充完善设防等级、高边坡、深路堑及其他信息。自然灾害风险点(段)信息采集对象为历史发生灾害的公路点(段)现状和虽未发生灾害但存在明显灾害风险点(段)的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风险影响点(段)。二是要加强高速公路承灾体数据核查。针对数据采集结果存疑的路段和初步灾害评估风险较高的风险点(段),采取现场调查、勘察、监测、遥感等手段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补充调查风险点(段)裂缝发展、破损情况等信息;再结合各单灾种风险评估数据,进行自然灾害高速公路承灾体风险区划分。三是要严格履行高速公路承灾体普查流程。各分子公司在高速公路养护年报等已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公路灾害风险调查信息采集系统,填报高速公路承灾体设施属性补充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段)信息;高速公路运营事业部负责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安全质量部负责对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并上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申请核查。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团成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高速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子公司要按照集团统一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证。要按照辖区普查工作开展实际,起草预算编制工作,由集团统一协调省交通运输厅争取普查经费落列入年底预算。三加强质量控制。要加强对普查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针对培训宣贯、调查组织、数据审核等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是加强安全管理。要将安全意识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做好普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普查期间安全保障。五是加强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