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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买方)为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设备 名称 | 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 数量 (台) | 单台最高 投标限价 (万元) | 标段最高 投标限价 (万元) |
01 | 无人值守 称重系统 | 地上衡;额定称量200t;分度值≤20kg;精度等级要求国标Ⅲ级(含)以上;其它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 2 | 25 | 50 |
02 | 柴油 发电机组 | 额定功率500kw;备用功率550kw;输出电压400V;其它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 1 | 30 | 30 |
2.2交货期
01标段:2021年2月28日前提供基础图纸及预埋件;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考核及验收。
02标段: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考核及验收。
2.3交货地点:吉林省省内,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只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3224657053@qq.com:
(1)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投标意向的真实性及自愿性,明确所投标段和所投设备品牌,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2)投标人的有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招标文件和发票的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复制、编辑的Word文档;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1年1月29日24: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行 号:310241000013
银行账号:61010154800004490
联 系 人:张绍红
联系电话:0431-84683826
4.3 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款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人的资料合格且已成功缴纳款项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投标人确认。
4.4 在投标人递交款项(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网址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的邮寄地址发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4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联 系 人:栾兆彬
联系电话:0431-808345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联 系 人:王红喆
电 话:0431-84683816/0431-84683821